清流县总医院医疗综合大楼中央空调外机噪音防治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6-24 16:56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 | | |
 清流县总医院医疗综合大楼中央空调外机噪音防治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JHH-QL【2026】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总医院医疗综合大楼中央空调外机噪音防治工程清总医委纪要〔202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总医院建设资金来源医疗综合大楼项目资金支出,招标人为清流县总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汇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总医院;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186.1401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环保专业工程

2)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总医院医疗综合大楼中央空调外机噪音防治工程:室外地面及屋面钢结构、吸声隔声罩、消声器消声百叶设备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等;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清流县总医院医疗综合大楼中央空调外机噪音防治工程造价186.1401万元,下浮率K值(由招标人现场抽取并确定发包价),K值范围:6%-10%(含6不含10),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2.5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工程质量要求:需综合执行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与‌《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噪声排放限值‌、‌设备降噪设计标准‌及‌隔声/减振施工规范‌。工程质量核心在于“达标排放”设备正常运行“结构安全”验收核心依据是‌《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及地方环保细

完工后,由招标人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现场噪声测试,出具噪声检测报告,需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合同约定的降噪治理目标。

2.7.1‌噪声限值‌:

根据建筑所在声环境功能区执行不同标准,清流县总医院所在区域应属于二类声功能区。二类声功能区是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1)针对住院部敏感点治理目标

执行降噪措施后,治理目标为:

紧邻屋面中央空调外机的住院部窗外 1 米处(低、中、高楼层各选一个测点),昼间A计权声压级≤60dB(A),夜间A计权声压级≤50dB(A)(表1);

2)针对居民住宅楼敏感点治理目标

执行降噪措施后,治理目标为:

离屋面中央空调外机最近的居民住宅楼窗外 1 米处(低、中、高楼层各选一个测点),昼间A计权声压级≤60dB(A),夜间A计权声压级≤50dB(A)(表1);

背景噪声的影响应根据国家标准进行修正(表 4),除治理对象以外的其他噪声都须列入背景噪声考虑。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 ”是指 6:00 至 22:00 之间的时段;“夜间 ”是指 22:00 至次日 6:00 之间的时段。)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A)时,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视情况执行测量结果修正;仍无法满足差值≥3dB(A)要求的,应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减措施‌:外机底座必须安装‌高效减器或减‌(如弹簧减器、橡胶隔振垫),验收时需检查设备运行时无明显结构共振,避免楼板、墙体传导振动产生固体传声

2.7.2技术要求‌:

1)中标后应提供工程各噪声源的现状调查、频谱分析报告;

2)中标后应提供噪声衰减计算书或声学软件建模分析报告,并提供降噪措施的插入损失计算书,以确保治理效果的可靠性及准确性;

3)中标后应提供进排风消声措施的有效通流面积以及压力损失计算书,以确保设备正常效率运行。

4)本项目应确保可抵抗十二级台风的安全性,且主材(吸声隔声板、钢构件)寿命需大于10年。

注:满足业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如:开工前、完工后进行噪音检测并出具第三方合规报告,费用由施工方承担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具有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在150万及以上的户外设备噪声治理工程业绩,需提供两个及以上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624日至2026 626三个工作日)1800分前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送至福建汇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6629上午10:00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先抽取本项目K值后报名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6年629日至701日);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6.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明人社〔2025〕140号文《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

6.3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70118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总医院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总医院

 :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06008607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汇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栋-35

联系人:饶工 电话0598-532086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流县屏山路209-1)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看到你方                     发出的关于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招标公告”,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并承诺本公司未处于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若提交虚假材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姓名章)

                                   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附件2.docx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