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长校镇沙坪村沙坪中桥连接线工程(含一事一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清沙坪招[2017]151号
招 标 人: 清流县长校镇沙坪村民委员会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 2017 年 09月
目 录
编制说明..........................................2
第一章 招标公告...................................4
第二章 承诺人须知.................................7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0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29
第五章 技术规范..................................3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1
一、清流县长校镇沙坪村沙坪中桥连接线工程(含一事一议)施工招标文件,由《福建省普通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3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招标文件》)和《清流县长校镇沙坪村沙坪中桥连接线工程(含一事一议)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两部分组成。
二、《福建省普通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3年版)》是指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发布的《福建省普通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3年版)》;《清流县长校镇沙坪村沙坪中桥连接线工程(含一事一议)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公路工程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凡与《公路工程招标文件》内容相同的部分不再列出,按《公路工程招标文件》执行。凡《招标文件》与《公路工程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认真阅读对照《公路工程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并严格按《公路工程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条款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四、本次招标业主仅出售《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招标文件》由各投标人自行购买。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流县长校镇沙坪村沙坪中桥连接线工程(含一事一议) ,已由长政纪要(2017)28号、清财农改(201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清流县长校镇沙坪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本县内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长校镇沙坪村。
2.2招标项目规模:工程造价约人民币94.9643万元。
2.3 招标范围:清流县长校镇沙坪村沙坪中桥连接线工程(含一事一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
2.4招标项目施工工期: 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取得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未被评定为福建省交通厅现行普通公路项目信用考核C、D级施工企业的(以福建省交通厅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无。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的通知》清发改[2017]99号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4.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17年10月09日15:0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行业主管单位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业主单位归口纪委(或业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直接在符合清发改[2016]124号、[2017]60号文件规定的县域内符合资质的所有注册企业(以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有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4.2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10月10日至12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4.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有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5.承诺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的通知》清发改[2017]99号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完整的承诺文件;承诺文件格式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10 月 12 日 17时 0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长校镇沙坪村民委员会。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清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长校镇沙坪村民委员会,
地址:清流县长校镇沙坪村,邮编: 365311
电话: 13616963616 ,联系人: 李先生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地址: 清流县金谷大厦三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地点:清流县水东路89号
电话:0598-5322935
第二章 承诺人须知
最高控制价 |
949643元 |
|
2 |
K值取定 |
K值为 6 % |
3 |
发包价 |
发包价为: 892664 元 |
4 |
其他 |
中标人的工程竣工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中标金额。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无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无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未被评定为福建省交通厅现行普通公路项目信用考核C、D级施工企业的(以福建省交通厅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2、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取得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项目总工 |
1人 |
路桥或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注:1、拟派出项目经理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职称证书和身份证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拟派出项目总工须附上其职称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拟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证明或职称证或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4、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按照《招标文件》中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在经招标人同意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且不得随意更换,若有更换须经业主同意后才能更换。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安全员 |
1人 |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从事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投标人自行填报 |
注:拟派出其他主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缴费证明或岗位证所署单位为准。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条件)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KW) 容量(M³)吨位(T)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挖掘机 |
0.8M³以上 |
台 |
1 |
装载机 |
2M³以上 |
台 |
1 |
自卸汽车 |
10T以上 |
部 |
1 |
其它相应设备 |
投标人自行填报 |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条款(2007年版)》的“通用条款”
A. 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
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的“专用合同条款”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
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
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
(1)“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2)“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里有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
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第八章“招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与本表所列有重复。编写招标文件的单位应仔细校核,不使数据出现差错或不一致。
序号 |
条款号 |
信息或数据 |
1 |
1.1.2.2 |
发 包 人:清流县长校镇沙坪村民委员会 地 址: 清流县长校镇沙坪村 邮政编码: 365311 |
2 |
1.1.2.6 |
监 理 人:(待定) 地 址: 邮政编码: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
4 |
1.6.3 |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项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7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
5 |
3.1.1 |
不适用 |
6 |
5.2.4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不提供 |
7 |
6.2 |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不提供 |
8 |
8.1.1 |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签订合同后3天内。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 |
9 |
11.5 |
逾期交工违约金:2000元/天 |
10 |
11.5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0%签约合同价 |
11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无 |
12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无 |
13 |
15.2.2 |
本项目不适用 |
序号 |
条款号 |
信息或数据 |
14 |
16.1 |
合同期内不调价。 |
15 |
17.1 |
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工程。 |
16 |
17.2.1 |
开工预付款金额: 无 %签约合同价; |
17 |
17.2.1 |
材料预付款比例: 无 %; |
18 |
17.3.2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3 份; |
19 |
17.3.3(1) |
工程款支付: 待上级资金到位后,工程进度款每月一支付,按工程进度的70%支付进度款,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下款项3%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
20 |
17.3.3(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无 。 |
21 |
17.4.1 |
质量保证金:3%合同价款。 |
22 |
17.5.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3 份; |
23 |
17.6.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3份; |
24 |
18.2 |
竣工资料的份数: 3 份 |
25 |
18.5.1 |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不需要。 |
26 |
18.6.1 |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不需要。 |
27 |
19.7 |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
28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3.7‰。 |
29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100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 2.0 ‰ |
30 |
24.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 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 清流县仲裁委员会 |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招标人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不限于本部分所列内容。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其他义务
(4)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工程开工后, 承包人应加强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b. 承包人应兑现合同承诺,确保人员、机械按时到位。
c. 承包人应文明施工,确保道路正常通行。
d.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现场按有关规定设立“施工现场标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e.质量抽验:业主有权对承包人的工程进行抽样钻孔取芯,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替换、补救或拆除重建,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监理人的指示,发包人有权雇用他人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f.业主有权无偿收回拆除的旧件,对业主需收回的旧件,承包人应根据业主的指令进行拆除。
第4.6.3项细化为: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未经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得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
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本款细化为:
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本款补充:
异常气候是指项目所在地30年以上一遇的罕见气候现象(包括温度、降水、降雪、风等)。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作具体规定。以上不可预见自然力风险指:地震里氏7级以上;12级台风正面袭击及洪水超过历史100年洪水位对本工程造成的灾害损失。地震级别、水位、风力均以当地地震局、水文站、气象站提供的资料为准据。
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本款细化为:
(1)承包人应严格执行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对工作量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分别控制。除第11.3款规定外,承包人的实际工程进度曲线应在合同进度管理曲线规定的安全区域之内。若承包人的实际工程进度曲线处在合同进度管理曲线规定的安全区域的下限之外时,则监理人有权认为本合同工程的进度过慢,并通知承包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便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交工。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
(2)如果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通知后的7天内,未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致使实际工程进度进一步滞后,或承包人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仍无法按预计工期内交工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通知7天后,发包人可按第22.1款终止对承包人的雇佣,也可将本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或其他分包人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且无权对此提出反对意见并应按合同规定完成合同工程其他部分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格中不应包括由其他承包人完成的那部分工程的价格。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确定由于承包人违约而给业主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其他损失,并由业主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监理工程师应将上述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送业主;
(3)业主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之后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工程,终止承包人对本合同工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业主或监理人的各种权限。业主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邀请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业主或其他承包人为了完成本工程可以使用任何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4)合同终止后的有关事宜应按照22.1.3和22.1.4款的规定办理。
增加:
12. 合同价格形式
1、总价合同: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安装、质检、保修、垂直运输、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调价、措施费、市场变化以及合同所含的所有责任、义务和各种风险等各项所有费用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综合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发包人不另行考虑风险系数工程预算价即为最高控制价。承包人应考虑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各自实力、施工经验、现场周边环境,综合在中标价内,并按中标价调整劳保后签订合同,对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风险范围内的合同价。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专用条款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
13.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按合同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无书面认可的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13.1 变更估价
13.1.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工程设计变更按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证的工程量进行增减。
(2)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编制说明中指明未计算的部分、暂定部分、图外项目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现场签证的数量结算。
(3)工程量变更的增(减)
(a)预算文件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预算文件中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并执行发包价下浮率优惠。
(b)预算文件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并执行发包价下浮率优惠。
(c)预算文件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
(4)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①、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②、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没有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监理单位审核后乘以中标时的下降幅度计算。③上述材料价差(材料价差=变更后的材料单价-预算控制价中材料单价)只计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5)任何的工程变更都须经总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及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方为有效。
(6) 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13.2 变更估价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14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14.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除合同约定下列①②③外,其它因素均包括在风险范围中,合同单价包干不变。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①以下材料价格市场变动未超出约定幅度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出约定幅度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双方约定的主要材料和价格风险的幅度为:
主要材料 |
涨跌幅 |
钢筋 |
±5%(含5%) |
水泥 |
±10%(含10%) |
主要材料差价计算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预算价采用的材料价格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按《三明工程造价》发布的永安市主要材料综合价)的差额为依据,出现区间价时,取其中间值。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②人工费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及其相关文件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③施工机械使用费用市场变动未超出约定幅度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出约定幅度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双方约定的主要材料和价格风险的幅度为:±10%(含10%)。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 标段由K + 至K + ,长约 km,公路等级为 ,设计时速为 , 路面,有 立交 处;特大桥 座,计长 m;大中桥 座,计长 m;隧道 座,计长 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根据招标人发布的最高控制价为基础进行报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5.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总工: 。
6.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交工验收时达到 合格 ,竣工验收时达到 合格 。
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10.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 标段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安全员 |
1 |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从事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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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拟派出其他主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缴费证明或职称证所署单位为准。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挖掘机 |
0.8M³以上 |
台 |
1 |
装载机 |
2M³以上 |
台 |
1 |
自卸汽车 |
10T以上 |
部 |
1 |
其它相应设备 |
投标人自行填报 |
(承包人全称)
(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
致:(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 代表本单位委任 (职务、姓名) 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 (姓名) 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姓名)
(签字)
年 月 日
抄送: (监理人)
履 约 担 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承包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清流县长校镇沙坪村沙坪中桥连接线工程(含一事一议)预算书(另册提供) |
第五章 技术规范
说明
一、本项目的技术规范由《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下册)第7章技术规范和现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行业标准、规范(自备,发包人不提供)组成。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第7章技术规范与现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行业标准、规范不同,承包人除遵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第7章的技术规范外,还应遵照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技术规范和规程,但计量与支付按照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的技术规范办理。
二、现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行业标准、规范主要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颁标准
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2、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JG D20-2006)
3、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4、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02)
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6、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7、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041-2000)
8、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9、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E40-2007)
10、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E30-2005)
11、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程(JTGE41-2005)
12、公路工程金属试验规程(JTJ055-83)
13、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057-94)
14、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
15、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2004)
16、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 J076-95)
17、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
18、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格(JTJ 052-2000)
19、公路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格(JTG E50-2006)
2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
21、公路交面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TD82-2009)
22、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
23、公路交面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
24、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JTG026.1-1999)
25、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JTG D71-200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现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其他有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
注:如有新颁标准、规范、规程,则以最新的为准
第六章 承诺文件格式
清流县长校镇沙坪村沙坪中桥连接线工程(含一事一议)(项目名称)
承 诺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项目管理机构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承诺函
七、其他材料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交工验收时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目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
|
2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11.5 |
2000 元/天 |
|
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11.5 |
10 %签约合同价 |
|
4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11.6 |
无 |
|
5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11.6 |
无 |
|
6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 |
无 |
|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7.2.1 |
无 |
|
8 |
材料、设备预付款 |
17.2.1 |
无 |
|
9 |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
17.4.1 |
3%的合同价款,待保修期满并经发包人确认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
|
10 |
质量保证金限额 |
17.4.1 |
3 %合同价格 |
|
11 |
保修期 |
19.7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
|
14 |
建筑工程一切险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3.7 ‰。 |
|
15 |
第三者责任险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100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 2.0 ‰ |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则不需提交本授权委托书。
3.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三、投标保证金
四、项目管理机构
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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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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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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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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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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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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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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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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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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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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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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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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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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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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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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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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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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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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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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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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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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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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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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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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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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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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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构成情况及申请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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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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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本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 |
拟在本标段担任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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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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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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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及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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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证书编号(含临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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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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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标段担任项目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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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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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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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及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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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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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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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预审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
2、本表后应附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项目 |
投标人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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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后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姓名 |
年龄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技术职称 |
工作年限 |
类似施工经验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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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填报的人员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的要求。
(六)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①
序 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数量(台) |
预计进 场时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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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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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 |
新购 |
租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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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了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若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未要求我方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
若我方已按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我方将严格按照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组织进场施工,且不进行更换。
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清流县长校镇沙坪村沙坪中桥连接线工程(含一事一议) (项目名称)
承 诺 文 件
(投标报价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交工验收时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6. 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清流县数字清流建设办公室 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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