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锦兴木业厂区后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2018年1月 31日 9:30 时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兴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地址:清流县龙津镇;
招标人联系电话:江先生 18350889326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项目名称:清流锦兴木业厂区后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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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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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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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地矿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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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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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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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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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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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18年1月31日至 2018年 2月2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的通知》按清发改[2017]99号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2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有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者,请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于公示期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中标结果公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发布。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清流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 :清流县水南街373号 ; 联系方式:0598-5322936
日期: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