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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余朋乡蛟坑等4个村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投标邀请书

来源: 清流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15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1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ZFTY2018[招]023

福建恒宏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晟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盛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津远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余朋乡蛟坑等4个村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已由三明市国土资源局明国土资综[2017]3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清流县余朋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福天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流县余朋乡蛟坑等4个村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

2.2、建设地点:清流县余朋乡蛟坑等4个村;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本项目项目工程施工费2505484元;本项目不分标段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K值为4%,发包价为2405265元。

2.6、工期要求:12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B证

3.4、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附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8、其他要求:

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③投标人须将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入承诺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中标后由中标人在公示期内提供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原件。

4被列入省国土厅和清流县国土局备案的黑名单企业或个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18年 8月20日10:00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招标单位代表、行业主管单位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业主单位归口纪委(或业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直接在邀请并确认参加的注册企业(以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8月21日 至23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5.承诺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8月24日18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余朋乡人民政府或福建中福天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吉祥福邸370幢205室),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清流县余朋乡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余朋乡云鹏街1号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385916899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福天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吉祥福邸370幢205室

电话: 0598-8255566

联系人:余女士/林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监管部门:清流县国土资源局0598-532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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