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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第三批基本农田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林畲乡)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源: 清流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15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清流县第三批基本农田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林畲乡)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FJJS【2018】QL010号

本工程于 2018  8 14日下午16∶00时在清流县林畲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邀请开标,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林畲乡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林畲乡

联系人: 郭先生  电话:13515999030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第三批基本农田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林畲乡)

招标控制价:项目总投资84.43万元;下浮率为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建诚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福建盛博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福建鑫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  2018815日至 2018817日。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门户网”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8月15日至1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有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者,请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于公示期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中标结果公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发布。

5、监督部门:

清流县国土局    0598-5322936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清流县林畲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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