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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校镇校溪河沙子岭段水土保持护岸工程投标邀请书

来源: 清流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8-10-08 14:37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长招【2018】第ZF005号

 致:三明恒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峻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博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畅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兴华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校镇校溪河沙子岭段水土保持护岸工程  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以长政纪要(2018)7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自筹 招标人为 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人民27.33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校镇校溪河沙子岭段水土保持护岸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

工程总投资273268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

标段划分(如果有):      /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清流县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清发改[2018]61号文规定执行。

评标办法

4.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4.2.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18年10月11日上午9点3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行业主管单位工作人员,直接在邀请并确认参加的注册企业(以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4.3.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10月12日10至14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4.4.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承诺文件的递交

5.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二副)。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4日下午17: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地址:  清流县长校镇校溪路9号  ,邮编:  365311  

联系人及电话:郑先生 18259777099

 

招标代理: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江先生139509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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