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城建中心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日期:2023-02-02 08:41 来源:清流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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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紧紧围绕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城市市容环境执法工作,牢固树立“法治城管、文明城管、和谐城管”理念。坚持一手抓法治建设,秉公执法,建立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强自我监督;一手抓市民法制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在实践中创新发展,为新时代行政执法工作不懈努力。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1、强化责任落实。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清流县城建中心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年初对全年法治城管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署。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法律学习纳入党支部理论学习范围。三是中心主任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重大案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2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根据职责法定、职权法定的原则,对于涉及本部门的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执法案件、重大建设项目严格做到事前充分征求各下属单位和分管领导意见,酝酿成熟后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二是重点项目建设公开招标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操作,坚持杜绝暗箱操作,规范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行为的相关制度,确保了工程项目设计、报建、招标、施工、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科学和规范。

(二)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着力提升法治城管建设水平

1、摊点乱摆治理。一是对城区九龙购物中心门口夜市集中经营,对广场各类摊点整体迁移至右侧内围安置规范管理;常态化对林业新村小市场等经营行为实行限时段、限区域占道审批管理。二是将流动摊位引导至临时摊区统一管理,并规范开业庆典和促销宣传活动。三是着力加强城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每日上下学时段常态化定人定点维护校园周边秩序。四是根据《清流县2021年“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针对城区各类噪声污染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实解决群众的噪音扰民问题。截至目前,共受理市民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投诉12件,清理公共区域堆放的杂物400余处,劝导占道经营4000余次,清理劝导城区不规范流动摊3000余处。

2、广告店招治理。一是严管城区户外广告和店招设置审批,坚持审批前实地查勘,并加强设置过程监管,确保严格按要求规范设置。二是对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破旧污损的广告店招及时进行整治和拆除,确保美观、亮化。三是落实专人常态化清理城市野广告和“牛皮癣”。截至目前,共清理横幅500余幅,清除“牛皮癣”小广告2500余处,拆除违规店招70余处。

3、渣土整治。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建立建筑工地管理台账,对建筑工地名称、责任人、位置、联系电话、开工日期、渣土运输单位等内容进行详细登记。二是加强在建工地进出口车辆管理,常态化督促其硬化出入口、设置冲洗槽、落实冲洗人员、配备高压冲洗枪等,避免渣土运输车辆带泥出工地。三是采取“定点+巡查”的方式,常态化对经过县城区道路特别是绕城线的渣土、建材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密闭运输造成抛洒滴漏行为进行巡查、制止和处罚,防止污染路面。四是及时督促在建工地清扫冲洗或代为清扫冲洗道路污染物,确保路面无明显建渣、积土、淤泥等。截至目前,共批评教育渣土车辆违法撒漏行为120次,立案查处8起未密闭运输案件。

4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规范中心城区主干道、重要路段车辆停放,采取“错时和延时”工作制,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和占路经营的治理力度,突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采取高频次动态巡逻的方式;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人,通过规范、劝导等方式,增强违法者的法制观念,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自律的意识。截至目前,劝导规范停车9360余人次,拖移乱停乱放车辆1900,切切实实规范了县城街道停车秩序,维护了县城城区的交通秩序与安全。

5、相关执法制度落实情况。一是落实《清流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决定审核制度》,所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部通过法制审核,政策法规监察股从办案人员主体资格、办案程序、法律依据、证据材料全方位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按《清流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基本上全覆盖。三是针对个别行政执法案件程序不规范,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笔录中行政相对人核签不完整、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违法事实不详细等一般性问题,均在自查发现问题之时落实整改。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树立法治城管新形象

1、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城市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集中了多项行政处罚职能,涉及众多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执法队伍有过硬的业务素质。我局注重强化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重抓法律知识学习,采取集中培训、岗位练兵、案件点评等多种形式,及时学习更新法律知识,加强执法技能锻炼,严格考勤、考试、考核等制度。注重城管文化建设,培育城管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2、履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一抓好《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三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的宣传学习。相关条例宣传活动3次。二是抓好《安全法》的宣传学习。根据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我们积极参与全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开展咨询活动、热线电话、发放宣传资料等多样化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了《安全法》,营造了遵章守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强化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还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培训教育,把《安全法》列入重要的培训内容,使广大职工真正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三是持续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办公楼LED 显示屏滚动播放“学习贯彻《反间谍法》,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保守国家秘密 维护国家安全”等宣传标语,提高员工及往来客户、群众的反间谍意识。

3、将法制学习教育融会贯穿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干部八小时外管理办法》等党纪条规等,并集中观看党风廉政建设警示和示范教育专题片,使大家深受教育。局领导在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从而促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4、学习宣传宪法,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了全体党员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宪法。通过宪法宣传周活动,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6、完成法治惠民实事项目。一是加强城区出店经营商户及流动摊贩法治宣传教育和进入临时摊区承诺制管理,提升流动摊贩综合素质,促其转行或入市经营,解决城市管理老大难问题。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创造良好的学校周边环境秩序,做好城区高考、中考期间考点学校周边市容环境保障工作,中高考期间考点周边环境静谧、道路通畅,切切实实提升了考生及家长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存在的问题

我中心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行政执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难点亟需解决和理顺。一是城管执法缺乏有效保障力量支撑,在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遭遇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城管工作反弹性、反复性强,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具体方向性指导,就有可能使已经树立起的执法形象和形成的经验成果得不到持续性地改进和发展,需要立法机构给予指导。

三、下步工作打算

加强“法制城管”建设,健全完善城管执法长效机制,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抓起。

1、弘扬法治理念,塑造法治精神。着力提高城管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通过完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执法检查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说法制度、学法考试档案管理制度,真正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巩固提高全体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2、创新宣教方式,扩展普法成效。继续深入开展城管法律法规“六进”宣传活动,以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镇、进农村宣传方式为载体,真正使城管法律法规知识走进单位、校园、企业、社区等千家万户。

3、严格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文明执法。从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形象建设抓起,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法治政府建设评议考核制,创新办案手段,规范办案程序,增强执法人员“会管理、会服务、会执法、会协调”工作能力,锤炼严谨、唯实的办案作风,不断提升城管队伍法治政府建设、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21231

清流县城建中心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2022.12.31

 

一、公示部分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件)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件)

申请

受理

许可

不予许可

撤销许可

其中,听证

立案调查

结案

予以行政处罚

不予行政处罚

其中,听证

70

70

70

0

0 

 0

13 

13

12 

1

0 

 

 

 

 

 

 

 

 

 

 

 

行政强制(件)

行政确认(件)

行政征收

行政征用(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件)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件)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

件数

总金额(万元)

 0

 0

 0

 0

0

 0

 0

 0

 0

 

二、不公示部分

两法衔接情况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件)

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行政赔偿(件)

移送公安机关(件)

刑事立案 (件)

不予立案或撤销案件(件)

行政执法检查(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件)

查处违法执法案件(件)

次数

件数

0

0

0

0 

 0

0

0

0 

0 

0 

  

    填报人: 邓华平                         审核人: 王清和                             联系电话:5322616

填表说明:
1.本表所有数据为本地区数据统计年度为11日至1231

2.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不计为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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