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清流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03方案优化完善)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清流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清流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03方案优化完善)方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清流县李家乡河背村、灵地镇灵地村
二、用地面积:7.0392公顷
三、用地范围:本方案其一李家乡河背村片区位于清流县李家乡河背村西部,东至李梓学宅,西与南临近自然山体,北至浦梅铁路;其二灵地镇灵地村片区位于清流县灵地镇灵地村北部,东与南临近居民地,西临近耕地,北靠近坑塘。
四、公示期限
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4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清流县自然资源局4楼土地资源管理股
联系电话:15859189001(赵先生)
附件:清流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03方案优化完善)方案(征求意见稿)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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