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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政协召开“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专题协商会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5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9月22日,清流县政协召开“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专题协商会,县长张春华,县政协主席邓炳辉,县委副书记李光明,县政协副主席李志明、雷根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协调研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讨论稿)的情况汇报,沙芜乡、林畲乡、嵩口镇沧龙村、嵩溪镇元山村做了专题汇报,住建局、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四个部门进行了表态发言,10个政协委员就美丽乡村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在听取汇报与建议后,张春华指出,我县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共投入资金约2.1亿元,开展4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村)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初见成效,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但是,与满足新常态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还有一定差距,如美丽乡村规划不够合理,建设理念有偏差;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整治成效不明显;长效管护机制未根本建立等。


     张春华强调,这次专题协商围绕加强我县农村环境整治,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这一主题,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进行集思广益、建言献策,不仅切合我县当前工作的重点难点,也顺应广大群众的殷切期盼。下一步,县政府要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调研报告为参考,坚持问题导向,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目标,聚焦薄弱环节,精准发力,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就做好下一步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张春华要求,我县各级各部门要更加注重规划引领,按照“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工作理念和原山原水原生态、原田原园原住民 “六原合一”的要求,切实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要更加注重生态环境改善,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同时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对照年初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美丽乡村考评考核体系,采取“集中、日常、定期、不定期和暗访”等多种手段开展督查,确保今年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当天下午,县政协召开十三届常委会议,会议听取了县政协调研组关于“强化园区发展要素支撑,促进园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征求意见稿)的情况汇报。就汇报内容,各政协委员进行了积极发言,提出了很多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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