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人〔2020〕9号
清流县人民政府
关于邓柏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
经研究决定:
邓柏楠同志任清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清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陈新文同志任清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雷剑波同志任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清流县公安局嵩口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叶开炳同志任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周伟泉同志任清流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耀潘同志任清流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苏晓东同志任清流县公安局里田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庄会有同志任清流县公安局沙芜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邓娟同志任清流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沈远根同志任清流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不再担任清流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职务;
罗凌斌同志不再担任清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温金旺同志不再担任清流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传胜同志不再担任清流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余立波同志不再担任清流县公安局李家派出所所长(试用期)职务;
雷建平同志不再担任清流县公安局长校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2日
抄送:县委、县纪委监委,
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