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清流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等申报和补助标准等有关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4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5号)以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2026〕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26年下达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69.1万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项目资金使用预算、参与项目人员、参加部省级培训人员及清流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等申报和补助标准等有关项目内容。现给予公示(具体见附件),如有异议,请来人来电反馈。
附件1: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使用预算情况表
附件2:2026年拟参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在编在岗农技人员名单汇总表
附件3:清流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等申报和补助标准有关规定
附件4:清流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拟参加部省级培训助力乡村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名单
公示时间:2026.7.21-7.27
来人来电:0598-7920057 7920100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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