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清流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年度复核、入户巡查结果公示
关于2024年清流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年度复核、入户巡查结果公示
为切实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具备承租资格、转租转借等问题,根据《清流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清政办规﹝2023﹞15号)、《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管理的通知》要求,清流县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街道社区和物业管理人员,展开了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年度资格复核及入户巡查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4日止。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投诉受理部门: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5327866,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86号3楼清流县住房制度改革服务中心。
附件:《清流县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年度复核、入户巡查结果名单》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