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清流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医疗优待政策,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2〕3号)、《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清流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通过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5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一)电子邮件反馈:qlyf739@163.com;
(二)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清流县民政和人社局(清流县长兴中街138号清流县民政和人社局5楼),邮编:365300;
(三)联系电话:0598-5328739,联系人:伍先生。
附:《清流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
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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