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下半年清流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员情况公示
为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清流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清政办规﹝2023﹞15号)、《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管理的通知》要求,清流县住建局对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公示
现将本次审核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员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13日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次公示的申请人员资格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均可在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内,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局如实反映情况、提出异议。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需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内容,以便核查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开展后续工作。
投诉受理部门: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监督电话:0598-5327866
受理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86号3楼 清流县住房制度改革服务中心
附件:《2026年清流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员公示表》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