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6-01-18 20:35 来源:清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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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流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清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清流县财政局局长 张增旺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县级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2015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745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76721万元,相应安排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05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还本支出2052万元,上解上级专项支出464万元;2015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350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财力17108万元,相应安排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4790万元,上解上级专项支出60万元;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67万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33万元;2015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2484万元,相应安排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718万元。由于受经济持续下滑和“5.19”特大洪灾,以及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等增支政策出台影响,年内财政收支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于20151130日提请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对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进行了调整,预计执行情况如下:

全县财政总收入582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收336万元,下降0.6%。其中,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79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收3169万元,下降6.2%;县级财政总支出954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3656万元,增长3.8%

(一)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5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100万元,增长0.3%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1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6040万元,增长7.4%

2015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500万元,返还性收入1952万元,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560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142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11万元,调入资金1632万元,收入总计93982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192万元,上解支出700万元,支出总计88892万元;收支相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4942万元,净结余148万元。

(二)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8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863万元,增长17.3%

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3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27万元,增长5.6%

2015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86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67万元,收入总计8127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30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0万元,调出资金1408万元,支出总计5797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33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7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24万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1003万元,增长41.1%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688万元,增长44.8%

20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4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57万元,收入总计729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23万元,滚存结余5075万元。

二、分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根据现行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为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327万元,比上年增加5143万元,增长6.8%。其中,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重点支出67732万元,占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3.3%,比上年提高6.2个百分点。

(二)乡(镇)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乡(镇)级自有收入360万元,县级补助乡(镇)收入6865万元,乡(镇)级财政收入合计7225万元;乡(镇)级财政支出7225万元,比上年增加1042万元,增长16.8 %。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等重点支出4619万元,占乡(镇)级财政支出的63.9%,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三、县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县本级教育收费等部门财政代管资金收入13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9万元,收入总计1659万元;相应安排教育等部门财政代管资金支出1266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93万元。

四、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支情况

2015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23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245万元;当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支出48438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403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117万元。分项执行结果是:

(一)上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支情况

2015年,上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41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501万元;当年上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44411万元,上年结转支出853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695万元。

(二)上级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支情况

2015年,上级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2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744万元;当年上级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支出4027万元,上年结转支出550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422万元。

五、债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债务收支计划为举借债务26292万元,偿还债务14486万元。由于年内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政策发生变化,2015年债务收支计划执行变动较大,实际举借政府性债务14200万元,较举借计划减少12092万元;实际偿还政府性债务3245万元,较偿还计划减少11241万元。

预计2015年末,按2015年全口径综合财力预计数测算,我县债务率为87.3% ,逾期债务率为35.7%,偿债率为2.5%,均在预警指标安全区域内。

以上数据为截止20151218日统计快报数(均为预计数,下同),在年终上下级结算和预算执行中还会有少量变动,待2015年度决算编成后再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六、组织预算执行的主要工作

2015年,县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经济财政工作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人大预决算决议和预算执行审议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克服经济下行和“5.19”特大洪灾带来的诸多困难,围绕年度预算目标,加大预算执行力度,着力抓了以下工作:

(一)立足自身发展,优化产业结构

1、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业效益。一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投入资金16646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造福工程、俞坊水库、岭官水库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增产;二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投入资金1630万元,支持现代渔业、茶叶、油茶、花卉等产业项目建设,促进农业增效;三是支持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投入资金1494万元,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专业化生产,培育特色农业品牌,促进农民增收。

2、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一是支持企业技改。投入资金4718万元,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投入资金172万元,支持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和科技创新;三是兑现增产增效、用电奖励、贷款贴息等惠企资金577万元,帮扶工业企业发展。

3、支持第三产业发展,提升经济发展活力。一是支持旅游业发展。投入资金734万元,扶持赖坊生态文化旅游产业、林畲红色旅游产业等旅游业发展;二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投入资金2483万元,打造电子商务平台,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促进商贸物流、“互联网+”等新兴产业发展;三是鼓励、推动商品房开发和销售。投入资金1461万元,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争取上级支持,提高保障能力

主动作为,持续关注财税政策动向,及时了解和把握政策信息,积极向上沟通联系,努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等资金支持。2015年,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7559万元,比上年增加10734万元,增长40%;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2349万元,比上年增加13309万元,增长27.1%;争取省级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200万元,比上年增加1600万元,增长12.7%;争取省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置换额度33000万元;争取上级救灾资金10765万元。

(三)加大投资力度,推进经济发展

1、支持做大经济总量,保持经济增长。一是支持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投入重大项目前期经费、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等655万元,促进项目策划生成和引资落地;二是着力打造园区平台。投入资金1934万元,支持清流经济开发区和福宝氟化工园区建设,完善园区功能,提高产业承载能力,促进园区经济发展。

2、注重投资拉动,助推经济发展。一是增加市政建设投入。投入资金1109万元,实施迎宾路拓宽、城西路改造、老百货立面改造、绿道建设、供水管道改造等项目建设,完善城区基础设施;二是增加普通公路建设投入。投入资金16373万元,实施省道307线洞口至永安界、省道204线林畲段红色旅游公路、余朋太山至明溪界、田源至横七等公路建设,改善城乡交通条件;三是支持兴泉和浦梅铁路尽快动工建设。投入资金4158万元,用于铁路建设前期工作和征迁补偿。

3、及时拨付救灾资金,支持灾后重建。一是投入资金800万元,实施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南区排涝治理工程、城区沿河石栏杆及凤翔桥栏杆修复等城区基础设施修建;二是投入资金1500万元,修复乡村道路、桥梁、涵洞等交通基础设施;三是投入资金4670万元,重建防洪堤、排洪沟、水渠等农田水利设施;四是投入资金1595万元,修复教育、卫生、文体等其他灾毁基础设施。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筹措为民办实事资金。拨付为民办实事资金16913万元,保障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

2、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投入资金1752万元,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二是投入资金525万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美化农村环境。

3、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时足额兑付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库区移民补贴等涉农补贴6174万元,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4、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一是拨付资金1288万元,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二是投入资金1565万元,及时安置转移灾区群众,帮扶受灾群众灾后重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三是投入资金224万元,实施孤儿生活费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伤亡救济保险等社会救助。

5、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一是拨付资金2219万元,支持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保障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二是拨付资金4648万元,支持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标准;三是拨付资金 360万元,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四是拨付资金 45万元,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6、推进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投入资金1148万元,支持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国有林场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改造。

7、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一是主动对接省级扶贫开发政策,争取资金2760万元,投入产业、基础设施、民生事业和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二是统筹安排县级资金1430万元,开展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小额扶贫贷款等扶贫开发工作。

8、支持水土流失治理。投入资金8837万元,用于生态公益林补偿、森林培育、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五)积极筹措资金,统筹社会事业发展

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一是投入资金1697万元,落实教育经费保障、“四免一补”等政策;二是投入资金5845万元,实施校安工程、城关中学体艺综合楼、城关小学教学综合楼、余朋幼儿园等项目建设,巩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成果;三是投入资金120万元,配备特教学校设施设备,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2、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投入资金2703万元,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二是投入资金1553万元,实施县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赖坊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温郊卫生院新建、嵩口卫生院续建和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等,改善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三是投入资金 753万元,开展健康教育、居民健康管理等工作,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3、推进文体广电事业发展。一是投入资金101万元,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支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二是投入资金1539万元,支持毛泽东旧居、朱德旧居、体育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项目建设;三是投入资金 297万元,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等项目建设。

4、统筹支持促进其他社会事业发展。一是投入资金204万元,鼓励科学技术创新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二是统筹资金416万元,支持其他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六)贯彻落实《预算法》,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1、加强征收管理,精心组织收入。一是加强征收机关间的协调联系,分析研判经济运行情况,及时解决收入征管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强化税收征管,挖掘增收潜力,堵塞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非税收入征收。

2、严格预算约束,强化支出管理。一是及时批复下达部门预算,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二是加强支出审核,严格控制支出预算追加;三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开支。2015年,压缩“三公”经费支出428万元;四是实行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加快财政资金审批和拨付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2015年,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率达81.8%,比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其中,救灾专项资金拨付率达92%;五是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覆盖范围,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15年,对12个预算单位15个项目支出开展支出绩效评价,评价项目资金额2251万元,绩效评价覆盖率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六是推进政府投资财政评审,严把项目建设支出关口。2015年,审核政府投资项目53个,送审金额43268万元,审定金额40522万元,核减2746万元,核减率6.54%;七是印发《关于加强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部门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八是开展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救灾资金、扶贫开发资金等专项检查,强化财政监督,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3、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规范财政管理。一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和资源税改革工作;二是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实行全口径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将县级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三是全面开展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四是开展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工作,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5年,清理收回部门财政性存量资金1216万元;五是加强支出定额管理,规范县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执行标准;六是加强公用经费监督管理,建立公用经费支出月报制度,强化公用经费在线监管平台作用;七是建立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夯实财政基础数据,提升财政运行分析水平;八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确定的政府债务规模限额,规范举债融资,严格执行年度政府性债务计划,充实偿债准备金,防控政府债务风险。

4、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一是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集中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召开“三严三实”专题学习会议,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二是结合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开展,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树立良好财政形象,促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三是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2015年组织财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655人次;四是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定期组织财经法规、支农政策等政策和业务学习,提高财政干部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各位代表,综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运行平稳,但发展的困难较多,经济下行的压力较大。从近期看,工业和房地产业税收减收较多,年度税收增收困难;经济总量难以有效突破,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短缺,收支矛盾突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综合财力不足,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从长远看,经济转型难以有效推进,工业企业产品科技含量低,财政增收后劲不足;新投产的生产性项目不多,未形成有效的经济新增长点,财政收入增幅放缓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对待,在今后发展中认真加以解决。

财政发展“十二五”回顾及“十三五”预期目标

 

各位代表,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回顾“十二五”,县财税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幸福清流”奋斗目标,坚持“科学、依法、为民”的理财思路,突出“做美城乡、做强产业、做优环境、做好民生”四个重点,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财政实力明显增强,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2010年的2.28亿元增加到20154.8亿元,年均增长16.1%。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0年的1.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35亿元,年均增长20.8;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从2010年的1.6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68亿元,年均增长17.8%;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从2010年的2.9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5.28亿元,年均增长12.5;财政供养人口人均财力从2010年的3.7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 8.9万元,年均增长19.2%

二、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支出有效保障

“十二五”期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36.7亿元,较“十一五”增加24.7亿元,增长2.08倍;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重点支出累计25.7亿元,较“十一五”增加17.9亿元,增长2.28倍,主要是:教育支出累计8.7亿元,较“十一五”增加5.6亿元,增长1.79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累计4.4亿元,较“十一五”增加2.7亿元,增长1.7倍;医疗卫生支出累计4.0亿元,较“十一五”增加3.1亿元,增长3.37倍;农林水事务支出累计4.3亿元,较“十一五”增加3.2亿元,增长3.07倍。

三、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管理不断规范

1、落实税收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新投产企业机器设备增值税进项抵扣、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资源税“从量计征”、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小微企业税收减免等税收政策。

2、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编制,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功能定位、编制原则及相互关系;二是对预算单位实行综合财政预算,扩展预算资金编制的范围,使部门预算更加科学、合理和准确;三是规范支出定额管理,修订《清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清流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清流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四是建立健全财政支出进度通报和考评机制,明确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五是推动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公开,不断提高预算透明度。

3、推进财政其他改革。一是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推行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开展政府投资财政评审工作,严把项目建设支出关口;四是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五是制定《清流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办法》,实施政府性债务计划管理,设立偿债准备金,防控政府债务风险。

过去的五年,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财政目标。“十三五”时期,县财税部门将按照上级财政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壮大财政实力,切实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预计至“十三五”末,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达到6.7亿元,年均增长7%;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5亿元,年均增长8%;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14.2亿元,年均增长10%。我们坚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十三五”时期财政收支预期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2016年预算草案及主要工作措施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县财政预算安排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经济财政工作要求,围绕县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按照科学发展、稳中求进的要求,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的原则,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支持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注重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注重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努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2016年全县财政预算和分级预算编列如下:

一、全县财政预算安排

全县财政总收入63737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收5509万元,增长9.5%,其中,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01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收2140万元,增长4.5%。县级财政总支出99123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 3656万元,增长3.8%。分项安排如下:

(一)县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5175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收1675万元,增长5%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9418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1226万元,增长1.4%

2016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175万元,返还性收入1952万元,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690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100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4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8万元,调入资金1640万元,收入总计90766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418万元,上解支出700万元,支出总计90118万元;收支相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结余500万元,净结余148万元。

(二)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9764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收3904万元,增长66.6%

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7214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2905万元,增长67.4%

2016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76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330万元,收入总计12094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214万元,上解支出123万元,调出资金1540万元,支出总计8877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21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0万元;未安排相应支出,实现收入全额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用于民生和社会事业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773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收332万元,增长9.7%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491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268万元,增长12.1%

2016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7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075万元,收入合计884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491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357万元。

二、分级预算安排

(一)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安排

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472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1145万元,增长1.4%。其中,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重点支出68564万元,占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3.2%

(二)乡(镇)级财政收支安排

2016年,乡(镇)级自有收入360万元,县级补助乡(镇)收入6946万元,乡(镇)级财政收入合计7306万元;相应安排乡(镇)级财政支出7306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81万元,增长1.1%。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等重点支出4543万元,占乡(镇)级财政支出的62.2%

三、县本级部门预算安排

2016年,安排县本级教育等部门财政代管资金收入13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93万元,收入总计1693万元;相应安排教育等部门财政代管资金支出1400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93万元。

四、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安排

(一)上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安排

2016年,上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11705万元,主要用于:改善义务教育薄落学校办学条件、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造林绿化防火林带建设、库区移民、水土保持等。相应安排上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1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9万元,教育支出93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722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万元,其他支出1402万元。

(二)上级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

2016年,上级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1742万元,主要用于:库区移民、环境综合整治、扶贫解困等。相应安排上级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7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65万元。

五、债务收支计划安排

2016年计划举借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亿元,主要用于:铁路建设资本金2亿元,铁路建设征迁补偿费用3500万元,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2000万元,兑现扶持县域发展政策2000万元,普通公路建设1500万元,文化旅游产业建设项目1000万元。

2016年计划偿还债务13324万元,主要是:偿还省级地方政府债券本息7140万元;偿还土地收储中心银行贷款本息1500万元;偿还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本息1496万元;偿还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本息790万元;偿还高速公路资本金等其他债务2398万元。上述偿债资金将通过争取置换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和安排偿债准备金等渠道予以解决。

预计2016年底,我县债务率94%,逾期债务率13.5%,偿债率9.4%,均控制在风险预警线以下。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县级财力不足,铁路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区小学及幼儿园建设、县医院建设等“十三五”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无法列入年度预算,主要依靠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予以解决。

六、实现2016年预算目标的主要工作措施

2016年,各项改革进入实施攻坚期,县域经济持续发展面临诸多困难,经济下行压力对财政增收带来负面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与县级财力不足的矛盾将更加突出,要充分估计困难和挑战,扎实做好组织预算执行的各项工作。

(一)围绕培植财源,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创新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发展水平。一要持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二要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促进科技成果更快转化为农业生产力;三要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四要落实财政支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各项措施,促进稳定种植面积,增加粮食储备;五要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有效化解农业风险。

--支持转方式调结构,促进产业发展。一要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第三产业,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新的税收增长点形成;二要促进加快现有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化解产能过剩,研发新工艺和适应市场的新产品,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三要持续支持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对工业项目策划生成和招商引资支持力度,着力提升项目落地能力和建设进度,切实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四要引导资金流向农业、小微企业、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扶持产业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发展;五要落实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搞好经营,提高生产效率;六要加快财政扶持资金拨付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支持企业的效益;七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全县创业创新活力。

(二)围绕投资拉动,推动经济增长

--要统筹安排,努力筹集资金,加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政府投资力度。特别是要努力筹措铁路建设资本金,推进铁路项目开工建设,拉动经济增长。

--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设立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努力引导和带动金融资金、社会资本投入,促进民间和社会资本投资。

--要全面落实国家房地产政策,消化存量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三)围绕民生,落实惠民政策

--落实省、市、县为民办实事资金,支持城区龙津小学、中医院改造提升、城市燃气管道、社会管理创新体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

--支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一要支持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在任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城乡低保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与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制度的衔接;二要扩大困难群体社会救助范围,健全帮扶机制;三要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财政补助标准,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四要继续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稳定就业局势;五要做好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征迁安置房的供给,为群众解决好住房问题。

--支持稳定物价和保障食品安全。一要用好价格调节基金,支持城区“菜篮子”建设,支持设立平价商店、直销商店,稳定物价水平;二要安排并用好食品安全专项资金,保障居民食品安全;三要落实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

--支持城镇化发展。努力筹集资金,增加投入,提高城区和集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推进城镇化发展进程。

--加大扶贫开发投入。继续实施精准扶贫,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加快扶贫开发,推动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支持生态创建,保护青山绿水。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支持国家级生态县创建,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实。

--加大投入,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在2015年实施48个行政村卫生清洁保洁的基础上,2016年增加20个行政村,逐步提高卫生清洁保洁行政村覆盖率。

(四)围绕重点,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一要科学合理保障教育经费投入,持续巩固国家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成果;二要支持一中整体搬迁、城关小学整体搬迁实施;三要支持城关幼儿园、龙津幼儿园及赖坊、温郊、李家中小学校扩建改造等项目;四要支持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一要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减轻群众看病负担;二要支持赖坊卫生院整体搬迁、温郊卫生院、余朋卫生院和部分村级卫生所建设,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申报,推进历史文化传承;支持国家级地质公园博物馆、体育中心等项目建设,促进文体产业发展和繁荣。

--统筹安排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等其他社会事业发展。

(五)围绕预算目标,强化预算管理

--围绕收入目标,强化征收管理。一要强化经济运行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收入征管中出现的问题,依法组织收入;二要严格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堵塞收入征管漏洞;三要拓展理财思路,盘活国有资产(资源),拓展资源性、资本性收入,增加政府收入,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四要主动作为,努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及时了解沟通财税改革信息,积极申报项目,做好体制生财相关工作。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支出效益。一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增长;二要强化财政基础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严格界定财政支出责任,科学制定定额标准,杜绝财政支出漏洞;三要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覆盖面,把支出绩效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要发挥财政投资评审作用,健全财政投资评审机制,杜绝政府投资中浪费行为。

--正确处理“吃饭与建设”的关系。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安排支出,在建设上更多的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债务收支计划,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积极争取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合理筹集偿债资金,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六)围绕财税改革,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预算法》精神,密切关注财税改革动向,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实施。

--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措施。一是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建立“四位一体”的政府预算体系;二是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三是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高财政政策的综合性、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四是建立部门结余结转资金与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机制,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收回力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要强化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六要研究制定公务交通补贴定额标准,推进公车改革工作;七要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逐步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八要深入宣传和贯彻《预算法》,严肃预算约束,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统筹推进财政其他改革。一是完善财政监管机制,加大《预算法》执法力度,协同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开支专项检查,加强“三公”经费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国库现金管理改革试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试点和网络版票据系统试点,提高“公务卡”使用覆盖率;三是开展事权和支出责任调研,进一步理顺县、乡(镇)财政关系,完善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坚持不懈抓好财政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一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二要持续推进学习型财政机关建设;努力提升依法理财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坚定“为民理财”思想,努力为清流发展服务。

--加强乡镇财政所的业务指导,完善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稳定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充实部分财政所人员,加大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力度,促进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

--落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强化预算单位财务的基础管理,提升理财能力和运作水平。

各位代表,2016年,影响财政收支的不确定因素较多,预算执行面临诸多困难,完成年度财政预算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解放思想,克服困难,为实现财政预算目标而努力奋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预算数
合计 1001.14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41.98
3、公务用车费 659.16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59.16
(2)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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