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9-01-11 14:44 来源:清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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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清流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县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壮大总量、延长产业、做优财政、保持活力、惠及民生”工作重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绩效,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圆满完成年度预算任务。

(一)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情况

1.着力壮大培植财源。拨付重点项目前期经费80万元,促进项目策划生成;兑现增产增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出口奖励等惠企资金1245万元,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和科技创新,厚植财政增长基础。

2.持续提升保障能力。县财税部门强化政策协同,挖掘增收潜力,强化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收入质量稳步提高。2018年,税性收入比重86.7%,较上年提高9.4个百分点;认真研究有关扶持政策,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准确把握政策导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18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00650万元,比上年增加13275万元;开展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清理收回部门财政性存量资金12455万元。

3.注重优化支出结构。在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保障的基础上,加大民生事业领域资金投入。2018年,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农林水和住房保障等九项民生重点支出130128万元,比上年增加6094万元,增长4.9%。

4.推进预算绩效工作。扩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覆盖范围,2018年,对43个预算单位209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管理,项目金额合计37156万元,绩效管理覆盖率达72.6%。 

5.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限额,年度债务率指标预计均降低至警戒线以内;开展全口径债务清查,制定《清流县隐性债务整改化解方案》,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

2018年,县财政部门改进和加强服务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全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办结率100%。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积极听取和吸纳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改进预算管理和财政工作。

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2400万元,增长6.6%。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3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4022万元,增长14.6%。

 2018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69万元,返还性收入297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474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1503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0万元,调入资金19763万元,收入总计121118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318万元,上解支出2800万元,支出总计12111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29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8734万元,增长61.6%。

 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96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比上年增加8581万元,增长144.2%。

 2018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291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52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3000万元,收入总计32436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9615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结余1282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90万元,增长111.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34万元,增长141.7%。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1009万元,增长28.5%。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3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654万元,增长24.6%。

 2018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4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762万元,收入总计11311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308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8003万元。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3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57万元。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6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498万元,增长6.1%。

 2018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33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33万元,收入总计936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632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733万元。

5.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8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3067万元,支出5126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7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9555万元,支出4779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764万元;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512万元,支出347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4万元。

6.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6693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8031万元,再融资债券8662万元),世界银行贷款收入1069万元,相应对年初安排的债务收支计划进行调整,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179446万元,债务总量控制在省核定限额182584万元以内。

2018年落实财政政策有关情况

--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时足额兑付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库区移民补贴等涉农补贴5113万元,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

--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投入资金2674万元,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打造特色现代农业,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为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注重项目投资建设。投入资金25621万元,实施生态流域治理、铁路、城乡路网、市政公用设施、教育、卫生等重大项目建设;筹措资金7150万元,支持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氟新材料产业园区承载能力。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投入资金24739万元,持续提高教师待遇,确保教育补短板、教育经费保障、改善办学条件、校舍安全保障等政策有效执行。

--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投入基础设施、设备及人员工资等资金 7585万元,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投入资金749万元,开展健康教育、居民健康管理、乡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精准扶贫服务等工作,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拨付资金4696万元,提高并兜底城乡居民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财政补助标准。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拨付资金587万元,提高并兜底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等财政补助标准,实施孤儿生活费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

--持续支持脱贫攻坚。县级投入资金1730万元,扶持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保障精准扶贫、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实。

以上2018年度数据为截止2018年12月20日统计(均为预计完成数,下同),在年终上下级结算和预算执行中还会有所变动,待2018年度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刚性需求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支出结构不尽合理,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项目资金结余较多,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较差;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较少,县级综合财力不足,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和隐性债务化解负担较重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发展和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的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稳中求进、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的原则,着力培植壮大财源,促进财政收入增长;着力保障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等重点支出,持续支持民生改善和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体制机制活力;着力加强财政科学化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对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9676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收1156万元,增长3%。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5286万元,同口径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加6986万元,增长6%。

 2019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676万元,返还性收入2971万元,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577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10000万元,调入资金29665万元,收入总计128086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286万元,上解支出2800万元,支出总计128086万元。收支相抵,实现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7011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收4101万元,增长17.9%。

 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4370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减少15245万元,下降77.7%。

 2019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7011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37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264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28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收57万元,增长3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6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加48万元,增长82.8%。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2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697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收148万元,增长3.3%。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500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加192万元,增长5.8%。

2019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69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003万元,收入总计1270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500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9200万元。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442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收4110万元,增长56.1%。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263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加2631万元,增长30.5%。

2019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44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33万元,收入总计1217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263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912万元。

(二)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安排

2019年,上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4979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闽台民间交流、社区矫正、少数民族补助等。相应安排支出4979万元,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2688万元,农林水支出55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588万元。

(三)政府债务收支安排

2019年扶贫开发重点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亿元,按规定用于经济开发区、城市公用设施、城乡路网、教育、卫生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同时,2019年需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16314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0384万元,利息5930万元),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争取再融资债券额度等渠道予以解决。

 

三、切实抓好2019年预算执行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一年。县财税部门将围绕“壮大总量、延长产业、做优财政、保持活力、惠及民生”工作重点,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盘活财政资金存量,改进财政支持方式,持续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财源培植,强化组织收入

1.优化税源结构一要加快培育新兴产业,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新的税收增长点形成;二要促进加快现有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产品附加值;三要优化投资环境,支持氟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切实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四要引导资金流向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扶持产业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发展;五要及时兑现扶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问题,拓宽企业发展空间。

2.狠抓财政收入一要强化经济运行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收入征管中出现的问题,依法组织收入,应收尽收,堵塞收入征管漏洞;二要拓展理财思路,盘活国有资产,拓展资源性、资本性收入,多渠道拓展财政收入,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三要研究财权事权责任改革等涉及转移支付补助的有关政策,积极策划申报项目,努力争取上级各部门支持。

(二)保障重点支出,提升资金绩效

1.巩固扶贫攻坚成果通过预算优先安排资金、盘活存量资金、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等方式确保整村推进、精准扶贫等财政专项扶贫支出。

2.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一要继续加大对教育领域的财政投入,支持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二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医疗设备购置和总医院医疗综合大楼建设,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条件;三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财政补助标准,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四要健全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体系,稳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五要加大对就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返乡就业创业。

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要持续投入资金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推动我县特色现代农业尽快实现工厂化、规模化、产业化、税源化;二要保障乡村人才振兴“双百计划”实施,培养新型农民队伍;三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四要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开展水土流失治理、中小河流域治理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推动乡村生态振兴;五要支持乡村旅游“十镇(乡)百村”提质行动,促进乡村旅游发展。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管理水平

 1.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要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建立“四位一体”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二要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收回力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要强化财政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提高预算透明度;四要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全覆盖,把支出绩效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要对PPP项目预计形成的跨年度支出责任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财政政策的综合性、前瞻性和可持续。2019-2021年分年度分别预安排资金2000万元、2500万元和3000万元,确保项目支出责任不形成财力缺口;六要进一步理顺县、乡(镇)财政支出责任,完善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2.强化债务风险管控。一要加强中长期支出责任事项的审核和评估,对未经财政部门评估债务风险或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不明确的项目,建议不予立项,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坚决在源头上遏制政府债务出现;二要落实债务化解方案中的年度还款计划,通过压缩公用经费、清理存量资金、统筹政府其他收入等方式筹措资金,推进存量隐性债务化解。

3.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一要完善财政监管机制,协同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会计信息质量、“三公经费”、扶贫专项资金、涉农资金及重点民生资金使用等方面强化监督管理;二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国库现金管理改革试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试点和网络版票据系统试点,不断提高“公务卡”使用覆盖率,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三要落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对乡(镇)财政所业务的监督和指导,提升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能力。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虚心听取政协的意见建议,全面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担当,真抓实干,认真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努力完成财政预算目标,为建设“宜居宜业幸福新清流”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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